澄考办函[2013]9号
关于实行市考指标任务完成情况
月报卡制度的通知
各承担市考指标责任部门: 为了促进我县各项市考指标有序推进,确保年终顺利完成目标任务,按照《澄城县201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》以及县目标责任考核委员会领导指示精神,拟从上半年开始实行市考指标任务完成情况月报卡制度。请各承担市考指标责任部门高度重视,确定专人负责,认真分析各项市考指标进展情况,提出建议措施,抓好工作落实,并于次月5日前将市考指标任务完成情况月报卡上报县考核办,逾期不报者县考核办将严格按照《办法》规定予以通报批评,并将通报结果(扣减分值)计入年终考核。 特此通知。 联系人:贾 媛 联系电话:6869067 附件(点击下载):市考指标任务完成情况月报卡